2021年1月22日17时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口附近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一名男子持刀致伤7人后,劫持1名学生作为人质。接警后,五华分局迅速调集警力赶到现场处置,昆明市公安局调集相关力量到场支援。在处置过程中,一名民警身着便衣,寒风中脱掉上衣以被劫持孩子父亲身份跪在台阶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劫匪。
这位民警的背影,被围观群众拍下,有媒体以“跪下的警察”为题,将这张照片和2020年美国警察跪压非裔男子的照片进行对比,在各大社交平台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网友们纷纷称赞中国警察始终将人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真正做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
劫持人质案件具有公开化、围观群众多、事件紧急等特点,相当数量的劫持人质案件处理要在群众围观下完成,执法过程的片段容易被拍下进行网络传播。近年来,各种公共危机事件频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社会矛盾增多,警察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处理危机事件得当,会显著提升警察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幸福感,进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提到要“充分展现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人民警察形象的概念和内涵比较丰富,一般来说警察形象是人民群众对警察的普遍印象,是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直观、具体、朴素的看法,是社会对人民警察的整体评价。总的来说,人民警察的形象内涵应当包括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业务精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甘愿吃苦、乐于奉献、仪容整洁、精神饱满、执法文明、服务热情。一线执法民警处在公安工作的一线最前沿,其形象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警务危机谈判员在危机事件,尤其是自杀事件和劫持人质事件当中,近距离面对面地与谈判对象进行周旋,案发周围往往有较多围观群众,他们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置得当与否对于人民警察的形象有着深刻的影响。经过艰苦努力,如果成功救出人质,现场往往会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是人民群众对于警察处置的高度认可。如果有处理不当的情况出现,再加上部分博人眼球的媒体抓住某些片段进行渲染,人民群众很容易就产生负面的“刻板印象”,武断地认为参与的警力处置不当。
在劫持人质案件的谈判中,谈判人员往往秉持安全第一、统一指挥的原则进行谈判。通过语言破冰,营造谈判氛围,舒缓谈判对象情绪,询问需求,制造机会,对条件讨价还价,拖延时间,使用谈判技巧和谋略等方法与谈判对象进行谈判和周旋,必要时还会配合武力处置组进行后续处置。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人员展现出来的素质为群众对警察形成良好的印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增强警察服务形象。
在劫持人质案件谈判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安全第一,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整个谈判组在运作的过程中会努力保障人质的安全、围观群众的安全,尽力挽救劫持者生命,不让局势进一步恶化,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主要谈判人员到达谈判现场后,为了减轻谈判对象的心理压力更好地展开谈判,会穿便装与谈判对象进行交谈,他们站在与劫匪谈判的最近距离,有时假借人质的亲属、朋友等身份接近,不携带任何武器,不穿防弹衣,直面手握管制刀具甚至枪支的谈判对象。劫持人质事件发生的地点比较多样,相对集中在高楼、塔顶等危险的地方,谈判人员不顾个人安危,挽救人质生命的服务形象会在极端地点极端情况的冲击下,给人民群众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
(二)展现丰富谈判技巧,增强警察素质形象
在劫持人质案件中,为了制止以暴力手段,人质生命为威胁的犯罪行为或者精神障碍者、情绪应激反应者,谈判人员通常会使用一些具有针对性、隐蔽性、巧妙性、迷惑性的谈判谋略,通过谈判谋略的运用逐渐将谈判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进而有效实现谈判目标。运用恰当的谈判谋略还可以有效麻痹谈判对象,使其放松警惕,转移注意力,为解救人质创造珍贵的机会。在劫持人质案件中,常用的方法有春风化雨的攻心取胜谋略,利用各种条件的声东击西谋略,循循善诱的劝说诱导谋略,以静制动的缓兵之计谋略,牵制对手的最后通牒谋略等。这些谋略的恰当运用能够很好地展现当代警察的应变能力和个人素质,增强群众对于人民警察的信任感与信心,很好地树立起人民警察的素质形象。这些谋略的恰当运用也是对于网络上流传的因个别民警执法手段粗暴简单而给人民群众留下的刻板印象的有利打破。警察的内在素质也是人民警察队伍素质的体现,是战斗力的体现。人民警察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服务精神和服务形象。
(三)展现联动能力,增强警察执法形象
在谈判人员预感通过谈判很难达到和平解决危机的情况下,会使用各种方法分散谈判对象的注意力,巧妙地引开谈判对象对处置现场周围警力布置的注意,为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武力突击创造良好的时机,简单来说就是积极配合武力处置。
武力处置需要谈判创造条件,谈判需要武力做后盾并提供保障。武力手段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制服谈判对象的同时,也可能导致人质遭受伤害。在劫持人质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不间断的谈判与武力解决的筹划和运作,将谈判与武力解决的筹划和运作贯彻于处置行动的始终,始终做好配合。在困难的地形和复杂的案情面前,通过提前做好预案与演练,将谈判与武力处置做好配合,进而完成打击犯罪,解救人质的最终目的,能够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警察有决心、有能力解决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是人民群众的“守护神”。我国公安机关具备极强的应急处突能力,110快速反应机制使公安民警在接到报警或接受指令后能快速反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发现场,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依据属地公安机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响应机制,展现出显著提升的执法能力。
(四)立标兵树典型,打造警察形象品牌。
警务危机谈判组成员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劫持人质事件或配合武力处置组成功处置此类案件展现出的警察形象会为其他民警树立榜样。对于广大民警提升认知能力、执法意识、行为能力、处理案件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公共服务的能力有积极意义。除此以外,还能打造警察形象品牌,与公众产生共鸣,
我国香港地区就通过四十多年的努力,打造出“香港警察谈判组”的品牌,他们的出动象征着和平解决事件的决心。这样的警察形象品牌具有强大的感染力、感召力,能够在危急时刻广泛动员可以动员的力量,帮助尽快消除危机。这样的警察形象品牌还能更好地赢得社会对于警察工作的理解,更便于双向沟通。
新时期,人民警察更要始终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始终珍惜前辈们已经树立的良好警察形象,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为新时期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增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