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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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评审第二届学术带头人的通知

阅读: 日期:2009-10-12

各部门:

根据我校《学校从优待教工作实施办法》(豫公专校字[2009] 57号)第二条及我校《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豫公专校科字[2006]02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两个文件的具体内容请在我校主页“弘扬学术正气”专栏政策法规栏下的校内制度栏中查阅),我校将于近期评选第二届学术带头人。请各部门根据学术带头人选拔办法和程序,对符合学术带头人条件的,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后,由各部门于2009年10月30日前在《学术带头人推荐评审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以纸质(2份)形式报科研处,同时报电子文稿。

附件:《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推荐表》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推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专业

所在部门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学术经历

业绩条件

本人所在

部门意见

签名(章): 年 月 日

学术委员会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业绩条件在表中予以简述,具体业绩可于表后详细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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