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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因人事厅职称处对我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重新出台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我校职称评审综合量化办法也须进行修订,现将修改后的量化办法(征求意见稿)放在校内办公网上,请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讨论修改,并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务必于9月22日18时前报人事处。
附件:《学校职称评审综合量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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