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的立项和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追踪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趋势,结合我校的定位和办学实际,积极吸收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和警察教育改革的优秀成果。
二、教学改革要以培养适应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教育教学观念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创新为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拓宽思路,精心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努力取得一批高水平的教学成果。
三、本次立项项目的研究和实践要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着力于教学要素的优化配置,以专业为主线,对人才培养模式、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综合重组、整体优化改革的研究和实践。
四、政法院校招录培养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新问题,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问题研究,努力构建适应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后的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新模式,积极探索教学新途径和教学管理的新体制。
五、申报项目范围
根据当前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教务处制定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一,)。对于依据项目选题指南,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的选题项目,学校将优先资助。
六、项目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加,以系部为单位组织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学校将确定一批重点教学改革项目。
2.申请者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进行填写(见附件3,可在教务处网上下载)一式四份。
3.各单位须填写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3,可在教务处网上下载)一份。
4.申报材料于2009年9月15日前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六、联系人: 马 莉 武 晶
联系电话:63722562
七、其他
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从本次项目中择优上报,不再重新组织申报。